通知公告
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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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应用基础研究,调动和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加快青年创新人才培养,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分类情况
2018年,我校可申报的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共分为两类,即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项目、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1.自然科学基金指导项目。指导计划旨在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和优势领域的应用基础硏究需求开展前沿性、探索性硏究,培养我省优秀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开展研究。
2.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主要支持青年博士,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加快青年人才培育。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单体项目申请经费为3万元/项,由省财政资金全额资助。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能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科研人员,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申报省自然基金资助项目的一般应具备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指导项目申报条件可视单位实际适当放宽;申报博士启动基金项目,须获博士学位三年以内,年龄40周岁以下。
2.本年度受理申报的自然科学基金及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不含软科学硏究项目,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现有省财政资助的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2018年度资助项目,凡有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不得申报。
3.我校自然科学基金指导项目限报两项,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限报两项。
三、申报程序
1.初审推荐
科研管理处将组织专家对我校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对促进辽宁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技术创新发展有积极作用的项目进行择优推荐。
2.网上填报
通过初审推荐的项目需登陆辽宁省科技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四、申报受理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下载并填写《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申报表》或《博士启动基金申报表》,并将实名表及匿名表电子档发送到科研管理处邮箱。
注:匿名表为实名表基础上去除人员姓名及单位名称。
材料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
联系人:徐凯(624088)
附件1: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申报表
附件2:博士启动基金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