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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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32号),进一步深化我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质量与研究水平,增强职业教育科研服务改革实践的针对性,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与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合作开展2018 年度深化产教融合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课题选题范围
课题申报者根据2018年度深化产教融合专项课题的主题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进行论证,立足破解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中的热点、难点、重点与关键性问题。本次立项设重点课题10项、一般课题20项和一批经费自筹课题。对于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将予以每项3000元和1000元的资助。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5年职业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的相关人员。
2.承担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2016)、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农业职业教育专项课题、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课题专项2017、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课题专项2018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我校推荐课题不超过 5 项,每位申报人限申报一项课题。
4.课题研究工作应在1-2年内完成。本专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须提供 1 篇与研究成果相关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案例。重点课题还须在教育领域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提供资政建议1篇。
5.本专项课题按照《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辽职学会字【2016】18号)相关要求实施管理。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只报送电子版):
(1)《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深化产教融合专项课题 2018立项申请·评审书》(见附件 1);
(2)《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深化产教融合专项课题 2018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见附件 2);
各申报人将《立项申请·评审书》(WORD 格式)和《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WORD格式)发送至科研管理处电子邮箱。
2.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16 日。
3.本次课题申报不收取评审费。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辛雨(626585)
附件一: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附件二: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