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顶集团(3118acm·CHN认证)官网-Unique Platform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2020-09-04

752

各单位、部门:

按照省人大、省财政厅关于加快编制省本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好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为载体,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抓手,以科技人才队伍为支撑,加快实施年度科技计划进程,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引领产业振兴行动,抢占科技制高点、培育产业新动能、增强发展驱动力,充分发挥科技助力疫情防控和推动科技型企业复工复产的作用,进一步支撑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引领辽宁全面振兴。

二、计划设置

2021年度,省科技厅将继续组织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同时做好与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

三、申报内容

202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共分为两类,即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项目(面上项目)。

1. 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计划项目。为加强我省青年人才储备,继续设立优秀青年基金计划,支持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促进优秀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全省预计立项批复 10 项,每项支持 50 万元。

2. 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项目(面上项目)。主要围绕我省重大科技创新需求,针对装备 制造、冶金、石化、建材、纺织、轻工、医药、电子信息、农业等主导产业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全省预计立项批复 345 项,每项资助 5 万元。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要求申请人为辽宁省内能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的独立法人单位中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科研人员,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体不同计划类别申报资格如下:

1. 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计划项目要求申请人为19821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或者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2. 申报省自然基金资助计划项目要求申请人为197611日以后出生,具备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研人员;包括197611 日以后出生且具备博士学位的在辽从事科研工作的外籍人士(上报材料中需上传博士学位证书)。

五、项目审定推荐

1. 此次申报工作,我校共限申报2项项目。

2. 推荐为资助项目的,省科技厅将聘请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遴选立项。

六、申报方式

2021年辽宁省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推荐、论证、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

七、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92日,截止时间为202091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省科技厅将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遴选,并力争于930日前择优录入省财政一体化系统库中。

八、有关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须是辽宁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的单位。

2. 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项目负责需进行网上单位注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今后进行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3. 项目负责按照项目申报指南、有关管理办法等要求,在线填报相应的《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说明书、产学研合作协议、查新报告、前期工作基础证明材料、科研诚信承诺书等相关附件。除相关必要证明材料外,如无特殊要求,不必上报纸质申报材料。

4. 项目负责人须用本人账号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

5.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相关考核指标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各初审单位应加强对推荐项目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原则上项目研发投入资金总额不予调整。

7. 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不符合指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入库。入库项目将按择优、平衡原则纳入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

8.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省财政资助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兴辽英才计划)且未完成结题的;

2)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违背科研诚信和伦理道德。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雨(626585

XML 地图